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IC-2020BGN012
项目名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2020年下半年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3.1 新媒体形象设计
3.1.1设计高识别性、执法者专属形象的头像2版;
3.1.2根据以上形象对新媒体账号做同步设计延展;
3.1.3设计抖音推广包装,系列片头片尾动画1套。
3.2喜马拉雅FM
3.2.1完成10篇喜马拉雅FM“上海质量故事”栏目节目录制上传、推广及正常播放;每期节目收听量达到2000+。
3.2.2一次喜马拉雅频道焦点图设计及投放推广;
3.3抖音短视频
3.3.1 拍摄宣传视频,并精剪制作成系列短片(含拍摄、策划、粗剪、精剪、音乐)。
3.3.2 DOU+投放完成“新映像,心服务”的账号粉丝达到5000,单条视频点赞量达200+,评论数30+,转发数50+。单条视频播放量达5000+。
3.4上海微直播
3.4.1基于【上海微直播】账号下,进行3场新浪微博直播(含组织现场观摩、拍摄团队、文案小组线上直播);
3.4.2必须同时满足PC直播和手机直播入口开通;
3.4.3直播结束后,完成相关结案报告。保证每场直播转发、点赞、评论达到100+。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8月-2020年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至 2020年08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