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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地铁1、2号线换乘站品牌包站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吉林银行地铁1、2号线换乘站品牌包站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金额:¥200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金额:¥200万
联系人 :登录后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后免费查看 招标时间:2023-03-30
固定电话:登录后免费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后免费查看 截标时间:2023-04-06
手机号码:登录后免费查看 手机号码:登录后免费查看 地域:吉林
邮箱地址:登录后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登录后免费查看 类型:地铁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3-019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地铁1、2号线换乘站品牌包站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地铁1、2号线换乘站品牌包站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3-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地铁1、2号线换乘站品牌包站广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地铁1、2号线换乘站品牌包站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双侧品牌墙+异形品牌墙,总面积为305平方米,包含5个站厅灯箱(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3、服务期: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采购预算:200万元(含税);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4、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经验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30日至2023年4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将下列报名材料统一编制到一份PDF文件中发送邮箱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经验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42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人:高峥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4、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经验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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